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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竹七条”促竹产品出口

发布时间:2016-12-05 查看次数: 1129次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为竹产业发展设定目标并提出七条有力措施力促竹产业发展。福建“竹七条”的出台,给竹产业的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也将有力助推出口竹产品登上新台阶。福建检验检疫局借力“竹七条”,全力帮促辖区出口竹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产品精加工,丰富产品层次,塑造企业品牌,赋予产品更大的附加值。

福建检验检疫局指导辖区出口竹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强企概念,依靠产品质量走出国门,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竞争力。该局在出口竹木草制品企业中推行的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制定允许未获得注册登记资质的企业临时获得外贸订单时紧急出口的工作措施,给企业带来了实质性的便利,进一步拉动产业的发展。

据介绍,竹产品在福建具有天然的产地优势,原材料的质地或价格都具备相当大的竞争优势。福建省竹林面积达1600多万亩,居全国首位。竹业是福建省林业的一大特色、一大优势,既是一个富民产业,又是一个生态产业。笋竹制品出口是竹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笋竹制品批次1.54万批,货值3.90亿美元;今年1-10月,辖区出口笋竹制品1.41万批,货值3.1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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