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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次奖励品牌指导站

发布时间:2014-04-28 查看次数: 945次

 日前,我县对荣获2013年度市级星级品牌指导站的递铺、孝丰和天子湖三个品牌指导站首次兑现财政奖励,合计人民币30万元。

 

  据介绍,这一奖励政策源于去年我县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竹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明确对荣获省、市示范品牌指导站荣誉的创建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我县相继成立了竹产业、竹工机械、竹工艺品等专业品牌指导站,并制定工作规则,构建品牌建设行政指导工作网格化,送培训、服务、政策进乡镇、进企业,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竹业企业拥有驰名商标1件、证明商标1件、集体商标7件、浙江省著名商标2件、湖州市著名商标28件、有效注册普通商品商标48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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