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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锦江竹艺有限公司正式使用品牌商标

发布时间:2017-12-22 查看次数: 1508次

  烟台锦江竹艺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8日首次使用“筷子logo”,于2017年12月6日由烟台锦江竹艺有限公司正式提出申请,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已成功注册。


  即日起烟台锦江竹艺有限公司将正式使用“筷子logo ”品牌商标,凡未经烟台锦江竹艺有限公司授权擅自使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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