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竹制品检疫新规
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认可的竹制品处理方法如下:
一是热处理,中心温度74℃以上持续至少60分钟;二是窑干处理:根据不同的木材厚度,要在74℃高温下处理4~18小时不等。只有处理窑温度和湿度稳定而且中心温度至少达到74℃以上,处理时间才能开始计算;三是在初始真空压力为50千帕、浓度为1200g/m3的情况下,使用环氧乙烷在50℃的温度下熏蒸5个小时,或在浓度为1500g/m3的情况下,使用环氧乙烷在21℃的温度下熏蒸24小时;四是在25kGray的条件下,进行伽马射线辐照。以上处理方法可以选择一种即可,否则产品将会被销毁或者退运。
对于藤、柳制品的处理方法在进一步的通知前维持原来的要求。
世界竹制品生产主要在中国,中国竹制品生产主要在浙江。据了解,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内约有450余家出口竹制品企业,年出口货值约3.5亿美元。该办法出台将对出口有一定的影响,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澳方有关规定,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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